2004年12月24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八版:案卷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男子生前偷卖别墅 死后情人照样赔偿
郭龙

  韦桂莲与前夫姜乾和离婚时,姜乾和隐瞒了一套价值60余万元的别墅。离婚后,姜把别墅以16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同居女友王小丽;去年4月,姜乾和因病去世。今年初,韦桂莲和子女们才知道这套别墅的事,遂起诉到法院要求王小丽赔偿损失。12月22日,四川双流县法院一审判决王小丽赔偿韦桂莲母子44.9958万元。
  一个谜团
  先冒出个别墅
  原告:离婚前买的屋,他死后我才发现
    53岁的韦桂莲是崇州市崇阳镇人,早年与资阳市雁江区人姜乾和结婚。1997年5月14日,两人离婚。同年11月,姜乾和与三台县24岁的王小丽同居。2003年4月19日,姜乾和因病去世。
  韦桂莲诉称,姜乾和死后,她才知道,早在1996年3月13日,姜乾和就以“姜波歧”的名义在双流县中和镇十八步岛购买了一套320平方米的别墅,价值60.9958万元。1996年底,姜乾和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办理了产权证。而在离婚时,韦桂莲并不知道有这套别墅。
  这套别墅哪里去了?
  调查:前夫病中贱卖给女友韦桂莲
  委托律师到房管部门查询后才知道,2003年3月17日,姜乾和病重住院期间,委托一名朋友将这套别墅以16万元的低价卖给了同居女友王小丽。姜乾和死后,2003年7月,王小丽又将别墅以25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别人并办理了产权转移手续。
  又一个谜团
  
又冒出个神秘人
  被告:原房主是个资阳青年
  韦桂莲认为,既然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姜乾和购买的别墅,自己就有一半的产权,而姜乾和没有权利独自处分属于夫妻共有的别墅,于是她找到王小丽要求赔偿房款。对此,王小丽称,自己是从姜波歧的代理人手中买的别墅,而姜波歧是资阳市的一名未婚青年;因此她的买卖行为与韦桂莲没有任何关系,是合法的行为。
  这个人到底是谁?
  鉴定:就是那去世的前夫
  协商无果后,今年3月11日,韦桂莲与17岁的儿子姜伟将王小丽告上了双流法院。为了证实姜乾和与姜波歧是同一个人,韦桂莲和姜伟申请对姜乾和、姜波歧的指纹和笔迹进行司法鉴定。经成都联合司法鉴定中心鉴定,姜乾和与姜波歧的指纹和笔迹都相同,也就是说姜波歧与姜乾和是同一个人。
  当庭宣判
  
王小丽恶意串通
  赔韦桂莲44万元
  双流县法院审理认为,王小丽明知姜乾和与姜波歧是同一人,明知该别墅是共同财产,明知该别墅价值为60余万元,却与姜乾和的代理人签订房屋转让协议,以低价购得该别墅,其实质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,属于恶意串通,损害了韦桂莲母子的利益。根据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“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”的规定,姜乾和在未经韦桂莲许可的情况下将别墅卖掉的行为是无效的。于是判决王小丽赔偿韦桂莲和姜伟房屋损失44.9958万元。(郭龙)